Thursday, July 02, 2015

爱?权利?

同性恋婚姻,在美国最高法院宣布通过,至此被纳入了受法律保护的范围。

普遍大众的想法是:只要不伤害他人的行为,就是真爱,爱情不分xxxxxxxxxxxxxxxxxxxx,只要遇到对的人,就是真爱了。

但也许,在追问下去,大家其实所保护的是:自由。“跟谁结婚是每个人的自由,凭什么不可以?”

每每看到同性恋者公开的新闻和照片,都会有很多留言支持 -- “cool!”“支持你们”“真爱不分性别”“不要害怕别人的眼光”

但是也许很多人不知道,你今天所支持的不只是“一种爱”“一段关系”,而是法律范围的改变和学校的教育观念。

以前的家庭观念是,有爸爸妈妈就是幸福的。以后的观念会是:“有两个爸爸或有两个妈妈是幸福的。或者“你的家庭可能会有两个爸爸或两个妈妈,或者有时候Mary是爸爸Evelyn是妈妈,有时候也有可能是Evelyn是爸爸Mary是妈妈,你的哥哥可能以后是你的姐姐,你的妹妹以后可能是你的弟弟,不管怎样,支持他们,你还是会幸福的。”

大家常常说,很多同性恋者从小就要被压抑性取向,导致童年有阴影受尽委屈,现在终于可以得到释放了。我好奇的是,如果,同性恋是天生的,跟后天环境没有关系,那么这样的话,早在人类开始存在在地球上的时候,应该就会有同性恋的故事或传闻或关系,既然大家都说“同性恋”早该被赞同,被认可,那么为何一开始有人类的时候没有出现?又或者为什么大家要隐瞒到现在?如果是这样,我们就不必花费时间去讨论,接受甚至是通过法案了。

真爱从来都无须辩解,为何同性恋在早期却仅仅是一个课题?为什么还会有人在同性恋情侣的合照下面写“真爱不分性别”?如果是真爱,根本不须去证明什么...

为什么这么多人被赶入了死胡同里?为什么不支持就是歧视,歧视就是欺负弱势群体,就是阻止全世界得到平等的权利?如果这个权利只是为了能够进教堂,被世人承认,被牧师祝福,那么,牧师所一直秉承的同性恋的罪的议题是什么?如果说,圣经中所说的不是说同性恋有罪,像世人说的,上帝爱每一个人,包括同性恋。上帝的爱既然如此宽广,那么,是不是每一种爱,一夫多妻,强奸犯与受害者的爱,和尚与俗人的爱,宅男与动漫人物的爱,也能够被上帝接受?到底,所谓的“不伤害他人”的范围有多广,意义有多深?姿态越卑微,是不是越容易被接纳?

你是打从心里受到这种真爱的感动,还是其实你觉得无所谓,总之自由最可贵?

2 comments:

  1. Homosexual is still a controversy topic. 既是在法律上归类为合法关系,不过对我来说,不自然的爱情,是不能归类为爱。因为真爱必须要牵涉两性,一男一女,不管是人类、动物、或植物,道理都一样。两男两女不能繁殖,同性恋只能归为一种合法关系,不能是自然 biological 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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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谢谢你,长知识了。随着同性恋者的敢于争取,未来,也许不会单单只有合法关系护航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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